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款常见问答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对象为: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具有本省户籍,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本次参保期从每年3-5月份调整为全年均可办理,仅为解决个别居民漏参保或漏缴费带来的不便,由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属于年缴费,因此补缴个人需要全额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用,医疗保险待遇从实际缴费到账的当月开始享受。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纳方法1微信缴费打开手机微信APP,按照指示完成缴费即可2公众号缴费有些地区支持在公众号上为医疗保险缴纳费用,按照上面的流程操作就可以成功交费了3官网缴费进入社会保险网上申报服务平台。
江苏省社保新政策
1、城乡居民社保的基础养老金有定额的发放标准腊祥,不同的地区发放标准不同,主要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有关。职工社保的基础养老金=(当地的社会平均薪资+职员退休前薪资均数*缴费指数)/2*15*1%。
2、法律分析:江苏社保2023最新如下:2023年度社保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暂行标准,明确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社保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标准暂按4494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标准暂按24042元执行。
3、江苏医保政策: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延长 按照规定,自2023年6月1日起,延长终身医保缴费年限,新政策要求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男性满二十年,女性满二十年,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4、江苏社保一次性补缴政策 单位补缴流程:用人单位中有相关补缴对象的,应当携相关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缴手续。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计算补缴金额,办理补缴确认手续。
年底前社保和工资迎来新变化,有哪些变化值得关注?
1、工资支付制度或将调整:为了更好地保护职工权益,部分地区可能会对工资支付制度进行改进,比如制定更公正的加班工资计算方法、提高试用期的工资标准等。
2、年底前,社保和工资确实将迎来一些新变化,以下是一些值得关注的变化: 社保经办领域首部行政法规实施:社会保险经办领域首部行政法规《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将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
3、优化服务。为方便群众办理社保相关业务,国家不断推进社保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更加便利、快捷的服务。 增加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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